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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办公设备、办公耗材采购方式的通知

2017年09月01日 15:52  点击:[ ]

各单位:

根据粤财采购〔2016〕10号《关于印发〈广东省省级2017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和肇财采购[2017]4号《关于印发〈肇庆市市级2017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精神,取消原来属地采购办公耗材供应模式,改为电商直购或网上竞价等模式。为此,对学校办公设备、办公耗材采购方式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2017年上半年办公耗材(复印纸、打印纸、硒鼓、碳粉等)协议采购模式合同执行终止期为2017年8月31日,2017年9月1日起停止属地协议采购,转入电商直购模式。

二、电子化采购执行模式的品目包括:台式计算机、便携式计算机、空调、服务器、交换设备、喷墨打印机、激光打印机、针式打印机、液晶显示器、扫描仪、复印机、投影仪、多功能一体机、通用照相机、速印机、碎纸机、电冰箱、普通电视设备(电视机)、通用摄像机、视频会议系统设备、复印纸、硒鼓粉盒等。具体品目可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http://112.74.98.194/查询,不在以上品目的列入普通货物采购。

三、 电子化采购执行模式

1.台式计算机、便携式计算机、空调机

(1)属于办公用的台式计算机、便携式计算机、空调机按规定实行省批量集中采购。

(2)属于科研用的台式计算机、便携式计算机、空调机因时间紧急或零星特殊采购不能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,可以通过网上竞价或电商直购两种模式采购,但同一品目采用上述两种模式的,合并年度累计预算金额全校不得超过50万元。

2.服务器、交换设备、喷墨打印机、激光打印机、针式打印机、液晶显示器、扫描仪、复印机、投影仪、多功能一体机、通用照相机、速印机、碎纸机、电冰箱、普通电视设备(电视机)、通用摄像机。上述品目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下的,可以通过网上竞价模式采购;网上商城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,可以通过电商直购模式采购,但同一品目年度累计预算金额全校不得超过50万元;网上商城确实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,则由招投标中心组织采购,但同一品目年度累计预算金额全校不得超过20万元。

3.视频会议系统设备、复印纸、硒鼓、碳粉、墨盒。上述品目可以通过电商直购模式采购,网上商城确实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,则由招投标中心组织采购,但同一品目年度累计预算金额全校不得超过20万元。

4.U盘、移动硬盘、光盘等移动存储设备。上述品目列入普通货物采购,定于每学期初集中采购一次,请各单位在每学期的第1、2周提交本单位采购移动存储设备的采购计划,填写采购申请表。逾期提交采购计划则顺延到下一学期。

四、电商直购具体操作

1.采购人根据需要和配备的标准要求,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http://112.74.98.194/上直接选购具体的品牌型号产品,所有产品标价为实价。

2.属于电商采购的货物设备,采购人在采购申请表清单备注中添加电商设备网址链接,完成采购流程报送审批。

五、电商直购付款方式

支付方式分为货到付款和转账两种,原则上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,要求采购人需要备好公务卡(财务要求必须刷公务卡)。2万元以下的须采用货到付款方式,2万元以上的可以选择两种方式,但转账方式支付的要求采购人在收到发票两周之内完成转账手续。

六、相关注意事项

1.电商直购从做采购计划申报审批,然后下单成功到收货大概需要一周,请各单位做好采购计划。对于办公耗材,原则上每个单位每月电商采购一次。

2.电商直购要求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,采购人做好与物流人员的对接工作。收货后验收不合格或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,采购人直接联系相应的电商客服人员,联系方式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http://112.74.98.194/点击“联系电商”查找。

3.新购置的计算机等需要装机调试、更换硒鼓、碳粉(不含材料)服务或其他维修维护服务的,可在招投标中心或资产处网页上查找中标服务商后自行联系,报增、报账等工作自行负责。中标服务商待另行发文通知。

(1)仅提供维修维护服务的项目,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。

(2)若维修过程中需要更换零配件的项目,由用户支付;如果需要学校支付的,须向资产处报修。

采购过程如有疑问,可联系招投标中心范莹莹,联系电话2716689。

维修维护过程如有疑问,可联系资产管理处傅汉球,联系电话:2752001

资产管理处

招投标中心

2017年4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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